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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发布日期:2008-08-15 11:19 来源:河南农业信息网

各省辖市人事局,农业、畜牧、农机及水产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意见》(中办发〔2007〕2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农业技术推广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关于开展第八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58号)要求,现将我省2008年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农业部、人事部《关于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教学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1993〕农〔人〕字第52号)和《印发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1994〕农〔人技〕字第4号)有关规定执行,凡2008年12月31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评审推广研究员职务。

         二、业务考试
   考试采取开卷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地点
    报名时间:2008年8月22日-26日
    报名地点:河南省农业厅人事处1210房间(郑州市北林路1号)。
    (二)报名办法
       申报参考人员,经单位同意后,提交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外语考试合格证)原件,《2008年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业务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1份和同底版的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背面写上地市、姓名、申报专业,用曲别针别在报名表的右上角),分别经省辖市人事局、农业局初审汇总后,报省农业厅人事劳动处。上报时要分专业填写《2008年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业务考试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 1份及电子文本(Excel 2003格式)。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08年9月3日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 四)考试专业
      农学(包括作物遗传育种)、植保、园艺(包括蔬菜、果树、茶叶、食用菌、花卉、蚕业生产)、土肥、畜牧、兽医(含中兽医)、水产、农业机械化等八个专业。一个专业一套试卷。

     三、推荐办法
    (一)推荐范围
2008年度农技推广业务测试合格、取得1999年以及以后全国职称外语A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我省单独组织的外语测试合格(2008年以后纳入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并具备申报条件的专业人员。
    (二)各省辖市申报人员的推荐
各省辖市的推荐工作在人事部门的指导下,由省辖市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申报人员材料经省辖市人事部门审核,报省人事厅进行资格审查后,送省农业厅人事劳动处。
    (三)省直单位申报人员的推荐
由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推荐,并对上报材料进行初审,报省人事厅进行资格审查后,送省农业厅人事劳动处。
    (四)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以外单位申报人员的推荐
申报人员必须是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限农业系列),要在各级人事部门核定的空岗限额内进行申报推荐,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报省人事厅资格审查后,送省农业厅人事劳动处。

    四、材料报送
  (一)推荐部门报送的材料
   1. 2008年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在岗人员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一份。严格按表中要求逐项填写,人员统计务求不漏、不错、真实可靠,由各省辖市人事和农业行政部门审核后共同签章上报。
   2、离退休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统计表1份(见附件4)
   3. 2008年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5)1份,按照备注中的说明逐项填写。
以上材料须同时提交Excel格式电子文档。
  (二)报送的申报人员个人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见附件7,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制)一式三份,双面打印,表中内容由申报人使用钢笔填写,不得复印。《个人业务工作总结》(格式要求详见附件8)三份。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电子文本。
    2.《2008年度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申报人选信息表》(见附件6)35份,用A3纸、宋体5号字打印。同时提供电子文本。
    3. 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成果奖励证明、论文或著作(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1-2件代表性作品等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复印件每页须由各申报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
    (三)报送时间
2008年9月8日至12日。
具体安排如下:
9月8日 郑州市 开封市  鹤壁市 济源市
9月9日 平顶山市 洛阳市 周口市 三门峡市
9月10日 新乡市 焦作市 濮阳市 安阳市
9月11日 漯河市 驻马店市 商丘市 许昌市
9月12日 南阳市 信阳市 省直及中央驻豫单位
   (四)报送地点
省农业厅人事劳动处(郑州市北林路1号)。

     五、评议推荐工作的组织
    (一)重新组建“河南省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议推荐委员会”
评议推荐工作按照农业部、人事部《印发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1994〕农〔人技〕字第4号)和《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重新组建“河南省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议推荐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农学、植保、园艺、土肥、畜牧、兽医(含中兽医)、水产、农业机械化等八个专业评议组,负责有关专业申报人员的评议和推荐工作,日常具体工作由省农业厅人事劳动处承担。
    (二)严格按规定收取费用
评议、推荐推广研究员的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问题的通知》(豫价费字〔1997〕180号)规定的标准执行,报送材料时交付。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审委员会所收评审费用,另外计收。
    (三)评议推荐时间
2008年9月下旬。

    六、有关要求
    (一)各级人事、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密组织推荐,按时完成材料的上报工作。
    (二)未经省职改办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人员的材料及逾期报送的材料,省农业厅一律不予接收。
    (三)材料申报必须以省辖市、省直部门(厅、局)为单位按时集中统一报送,分散、个人报送材料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一次性收验完成后,不得再更换或补充。

附件:1.2008年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业务考试报名表
            2.2008年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业务考试报名汇总表
            3.2008年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在岗人员情况统计表
            4.离退休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统计表
           5. 2008年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
            6. 2008年度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申报人选信息表
           7. 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表
            8.个人业务工作总结格式

说明:附件中的内容均可从河南职称网(www.hnzcw.gov.cn)或河南农业信息网(www.haagri.gov.cn)上下载。
 
联系人:王红英   孟凤美
联系电话:0371—65918819 或65918876

                                                                                                河南省人事厅        河南省农业厅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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